我是一名芜湖应届毕业生,在租房的时候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
合同,租期一年,房东开公司的,平时很忙,就跟我说要租一
年,不然不退押金,但现在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租下去,合
约上说“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需
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均构成违约”而“违约金双方同意以
押金为标准”,现我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并提前近一个月
交房,但是房东没时间,一直没取回钥匙,也没退回押金,多
次电话催促,一直让我等,还说之前说好不退押金的,现在最
多只退我押金的一半,但现在因为这个事情耽误了我很多时间
,想要咨询一下按合约来说,房东是不是应该退还我全部押金
???对于耽误我时间方面又该作何处理???
首先,房东说的不住满一年不退押金是头口说的,其次,扣除押金是对违约的处理,将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房东,但按照合约来说我并没有违约~~~
按照合约,房东是不是应该退还我全部的房租押金???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23:02
- 提问者网友:ミ烙印ゝ
- 2021-03-16 18:5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0-07-02 08:12
你说的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租下去,是你的原因还是房东的原因?要是你的原因,根据合同押金是不退的。要是因为房东的原因,那就应该返还全部押金(水电不欠的情况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3-15 08:03
合同定的有点模糊,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但是没有双方协商一致,不好说!
- 2楼网友:渡鹤影
- 2019-04-02 16:30
你好!
一切按合同约定来执行,仔细再看看合同,口头约定没法律效应,尽量协商解决。什么都是能“谈”出来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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