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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事实已经成立了十几年之后,村里有权收回被继承的宅基地吗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05:20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3-03 23:36
继承事实已经成立了十几年之后,村里有权收回被继承的宅基地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03-04 00:44
继承事实已经成立了十几年之后,如果房产已经倒塌,村里有权收回宅基地。否则无权收回。
  《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第十九条 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3-04 01:23
继承人是本村户口,无权收回;继承人是城市户口,房屋倒塌,可以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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