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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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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0 22:24
  • 提问者网友:寂寞梧桐
  • 2021-10-10 04:26
佛山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谁了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10-10 06:02
方式是: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者房屋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转让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产证满五年且为房主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10-10 10:22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政策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税收政策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营业税。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
  • 2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10-10 09:09
南海区二手物业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相关规定: (一)根据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我区“个人转让住房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并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属于财产转让中的住房转让: 1、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 2、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佛山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具体比例统一确定为2%。 (三)属于财产转让中除住房外的建筑物转让,没有核定征收的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20%。对以上二手物业交易中的地方税收政策如有疑问,读者可以咨询南海区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或致电12366咨询。契税具体的征收标准:普通住宅按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3%征收,(广东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纳税人提出评估的,按“基准价”计算的评估费的50%存入评估公司的账户后并联系中标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余下的评估费由征收机构负责。征收机构提出评估的,评估费由征收机构负责。经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三间公司为南海区二手房契税计税价评估服务单位,并承诺按标准的五折收费。需要评估的由提出方任意挑选一间,中标公司分别为:佛山市南海宏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宏江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天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的计算标准为:评估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0.5%计费;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0.25%计费;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按0.15%计费;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0.08%计费;5000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按0.04%计费;8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按0.02计费;10000万元以上按0.01%计费。
  • 3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10-10 07:51
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卖方承担不满五年或者不为房主唯一住宅的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者房屋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转让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产证满五年且为房主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 4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10-10 07:18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规定:个人销售房屋按其转让房屋取得的所得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采取查验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对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查验征收,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据实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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