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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内,租客不按时交租,联系不上,我把房子卖出,谁违约?

答案:5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01:40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2-07 08:20
我把物业出租给租客,在租期内我有卖房的想法,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搬走,对方关机或者限制呼入导致联系不上。并且这个租客也不按时交租,迟了几天,过了2天宽限期,算是违约。合同中没有注明违约后的相应责任只是说明要按时30号交租宽限期为2天。第4天后我把房子卖了,应该谁赔谁的违约金?在租客先违约的情况下,租客不愿意搬走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2-07 08:30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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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07 11:46
都没有违约啊,租房合同还是有效的啊。
  • 2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2-07 11:06
原则上说买卖不破租赁,卖房的行为要不违约,前提是合同已经解除。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是你有没有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的,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问中看应该是定期租赁。按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物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合理期限是2天,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是承租人违约了,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租客搬走的问题应该是双方协商。如果没有联系上租客,你对租客的财物有一定的保管责任,保管费用由租客承担。
  • 3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07 10:12
即使是在租,你一样可以把房子卖了,只是即使卖了房子,也不影响租房合同效力,合同还是有效的。但是,你的情况是承租人已经违约,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租房合同被解除,你卖自己的房子更不成问题。 只是最好联系上承租人再动他的东西,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或者妥善保管。
  • 4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2-07 09:42
看约定 北京多数是房东交 也有约定是租户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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