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23号做居住证什么申报流程,有哪些资料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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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7 23:35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10-17 09:14
想在23号做居住证什么申报流程,有哪些资料要用到?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10-17 10:38
一、居住证发放的对象 拟在我市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省内通用。已经在省内其他城市申领居住证的,我市公安机关只做居住信息变更,不再换发新证。 二、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申领居住证流程 流动人口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申领居住证,符合申领条件的,申领人需填写《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照相,领取居住证受理回执。申领人在申请受理15个工作日后到受理点领取居住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居住证在江苏省内首次申领免费,再次领取需缴纳工本费。 四、居住证的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居住证的换领、补领 1、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或者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申请换领。 换领居住证的,在领取新证时应当缴回原证。 2、居住证丢失的,原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的通知》(苏价费【2014】93号),因持证人居住证丢失或损坏补(换)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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