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类二级科目有哪些,利润分配下的二级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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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15 13:11
- 提问者网友:那叫心脏的地方装的都是你
- 2021-05-14 19:46
费用类二级科目有哪些,利润分配下的二级科目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5-14 21:16
一、关于“利润分配”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利润分配”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其他转入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略)表示教科书上没有
5.(略)
6.(略)
7.(略)
8.(略)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应付普通股股利
11.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2.未分配利润
年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由此可见,上述明细科目中,2至11为利润分配项目。之所以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不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其原因主要在于使利润分配的全过程在“利润分配”科目中得到更为清晰的反映。
如果按题中所设想的做法,那么,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由于各分配项目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虽然“贷方余额一看就知道是还没有分配的利润”,但是,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数据可能会被掩盖。其实,根据会计制度进行利润分配核算,如果要查询尚有多少未分配利润,完全可以通过查询“利润分配”科目总帐余额得知。
二、关于“盈余公积”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盈余公积”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法定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
3.法定公益金
4.(略)
5.(略)
6.(略)
在核算各盈余公积时,应当分别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动用各明细项目时,可直接借记该明细科目。
关于补充问题。
假设期初未分配列润为10万元,企业当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10万元。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法定公益金5万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10万元。如果将利润分配项目全部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则该科目帐面记录为:
期初余额:10万元
加:“本年利润”转入:100万元(当前余额110万元)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万元(当前余额100万元)
抚:提取法定公益金:5万元(当前余额95万元)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0万元(当前余额65万元)
减:派发现金股利:10万元
期末余额:55万元
这样的话,在企业分配利润过程中,当进行完某一项利润分配项目后完成全部利润分配工作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已被递减,不再反映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数额。
另外,正文中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之所以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不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其原因主要在于使利润分配的全过程在“利润分配”科目中得到更为清晰的反映。”
相关规定,你可参阅《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3141利润分配”科目的使用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利润分配”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其他转入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略)表示教科书上没有
5.(略)
6.(略)
7.(略)
8.(略)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应付普通股股利
11.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2.未分配利润
年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由此可见,上述明细科目中,2至11为利润分配项目。之所以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不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其原因主要在于使利润分配的全过程在“利润分配”科目中得到更为清晰的反映。
如果按题中所设想的做法,那么,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由于各分配项目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虽然“贷方余额一看就知道是还没有分配的利润”,但是,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数据可能会被掩盖。其实,根据会计制度进行利润分配核算,如果要查询尚有多少未分配利润,完全可以通过查询“利润分配”科目总帐余额得知。
二、关于“盈余公积”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盈余公积”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法定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
3.法定公益金
4.(略)
5.(略)
6.(略)
在核算各盈余公积时,应当分别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动用各明细项目时,可直接借记该明细科目。
关于补充问题。
假设期初未分配列润为10万元,企业当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10万元。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法定公益金5万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10万元。如果将利润分配项目全部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则该科目帐面记录为:
期初余额:10万元
加:“本年利润”转入:100万元(当前余额110万元)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万元(当前余额100万元)
抚:提取法定公益金:5万元(当前余额95万元)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0万元(当前余额65万元)
减:派发现金股利:10万元
期末余额:55万元
这样的话,在企业分配利润过程中,当进行完某一项利润分配项目后完成全部利润分配工作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已被递减,不再反映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数额。
另外,正文中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之所以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不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其原因主要在于使利润分配的全过程在“利润分配”科目中得到更为清晰的反映。”
相关规定,你可参阅《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3141利润分配”科目的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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