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医保新规定
- 提问者网友:蔚蓝的太阳
- 2021-08-20 21:13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8-20 22:31
海南省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8-21 00:18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根据定点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城镇居民为5万元,其他城镇居民为3万元。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300元、400元、600 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取消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60%、55%、50%。 第十八条 建立门诊大病医疗制度。对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5种大病,经鉴定批准后,在指定的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个医疗年度内患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执行第十七条的规定。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且未报销过的医疗费用按2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额度为2万元。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8-20 23:35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待遇政策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项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其支付不设起付线,不限定支付次数,按40%给予支付,每人年度封顶一档200元、二档150元。
二、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包括:
(一)注射、灌肠、换药、清创缝合、针灸、推拿、拔火罐、普通门诊手术等治疗费;
(二)A超、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
(三)药品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国家基本药物之外药品经报批后列入支付范围。
三、除上述政策调整外,其他待遇政策保持不变。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解释。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