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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我10级伤残能得到多少赔偿

答案:5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07:59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2-24 17:05
我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约,我有10级伤残,我月工资2200元,保险公司曾经支付给我受伤人员可享受的工伤待遇一次性支付金20000元,缉胆光感叱啡癸拾含浆那么我被公司解雇后还可以从单位那里得到多少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24 17:15
1、在工伤事故中,工伤待遇是不考虑过错方,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员工工伤待遇。支付员工一次性的补偿。
  2、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3、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5、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4 20:45
在上海交的综合保险?没赔偿了。
  • 2楼网友:duile
  • 2021-02-24 20:28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3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2-24 19:59
能得到四个月的工资的赔偿,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 4楼网友:鸽屿
  • 2021-02-24 18:46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缉胆光感叱啡癸拾含浆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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