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没批下来,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02:49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02-19 04:23
贷款没批下来,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煞尾
- 2021-02-19 05:37
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无法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因购房人的责任造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因卖房人责任的,卖房人要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因购房人的责任造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因卖房人责任的,卖房人要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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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19 06:08
请问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这两者有区别的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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