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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分割问题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30 16:40
  • 提问者网友:爱了却不能说
  • 2021-11-30 08:52
拆迁房产分割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11-30 09:16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女儿有继承权。动迁合同和儿子签,是因为根据民间的风俗习惯,默认为房子是儿子继承。
  同时,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在儿子签动迁合同后,其结果是个人得到补偿,故女儿应当已经知道权利被侵犯,若提出异议,则可主张权利。若不主张权利,则两年后就不能再主张。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11-30 10:59
当初加盖房屋时姑姑们如果没出资。那么是没有他们的份额的。再者拆迁户口里没有他们的名字,拆迁办也不会认可他们。
  • 2楼网友:怙棘
  • 2021-11-30 10:21
一、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应该属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并且没有放弃继承的情况。
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人人有份。
第一,您的爷爷去世后,法定继承人为您的奶奶及其5个子女。其遗产57平方米的房产的二分之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应由您的奶奶及其子女共6人平均继承(不考虑生活状况等情况)。
第二,您的奶奶去世后,其遗产,即属于其名下的所有财产(57平方米的房产的二分之一及其他),应由其5个子女继承。
第三,综合以上两人点,最后的结果是,你爷爷奶奶的原57平方米房产应由其5个子女即您的父亲及其两姐两弟共同按份继承。
三、需要说明的是,在您的爷爷去世后,由其三个儿子共同出资翻新房屋的必要费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应从整个遗产中剔除,并按出资证明中的比例分别支付原出资人即三个儿子。之后将剩余部分再进行遗产五份分割。
四、房屋拆迁后,以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等全部补偿进行遗产分割。
祝您生活愉快,家和万事兴。追问但是询问拆迁办。他们说遇到很多这样的情况。但是法院不管翻盖或者老房产。只管现在多大,在谁名下。并且他们说,我们这个情况就是160平方米全部平均分成五份。各拿一份。他们建议我们自己家协商。但是家中确实无法协商。追答一、家中确实无法协商,也就是谁也不肯作出让步,那只能是进行民事诉讼了。
二、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三个儿子共同出资翻新房屋的必要费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其他两姐姐的认可问题。
三、如果三个儿子对“共同出资翻新房屋”有足够证据,如:原房产证及所记载“57平方米”与拆迁办的补偿协议中实际测量面积“160平方米”的差距事实、三个儿子共同出资证明、当时施工工匠及街坊邻居等人的证言等等,经法庭质证认可后,可能对“三个儿子”有利。如果法庭不予认可,则160平方米全部平均分成五份。
四、《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要件,也就是说,登记的面积“57平方米”法律是予以保护的;“翻新部分”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五、是否考虑拆迁办假借“家庭内部”纠纷而拖延或不予赔偿的问题。也许“两姐妹”是认可(160-57)÷5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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