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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答案:7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12 15:22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11-11 20:26
西安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21-11-11 21:01
可以。

  已经开始还款中的商业贷款符合条件可以改为公积金贷款。

  个人的商业贷款要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

  1、个人商业贷款已经连续还款1年以上;

  2、个人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

  3、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要求已经在当地市钱中心有登记备案,并且有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个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所以,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先选择的是商业贷款,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不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般比较好,且各地要求的条件会有些不同,在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前,先咨询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要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11-12 00:42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2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11-12 00:30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 3楼网友:过活
  • 2021-11-11 23:43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向申办贷款窗口领取,按表格要求填写,一式四联);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簿原件;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私章 ;
7.原贷款为商业性二手住房贷款的,须提供原贷款的抵押评估报告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 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3.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4.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4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11-11 22:36
若您是通过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暂不支持办理“商转公”业务。
  • 5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11-11 21:50

  • 6楼网友:执傲
  • 2021-11-11 21:23
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这项业务:
  但你的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取业务,每年一次。
  一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 提取额度和办理时限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三)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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