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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是5年,至今年年底到期,而我又是在2O04年的6月1日到这家公司工作的,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11:04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03-20 06:24
如果说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是5年,至今年年底到期,而我又是在2O04年的6月1日到这家公司工作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20 07:39
请问在2014年5月前是第几次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除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要求,还有一个就是连续两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违法本法39条,40条第一第二项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合同不是说必须要等到合同到期后才能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你已经满足了上面的连续二次签订固定期限的那条,现在立即书面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行的话用EMS寄,反正要留下书面的证据。
如果单位提出你上述讲的不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终止劳动合同,接下来带好所有证据,包括上面的要求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的书面证据,终止合同的证据(解除合同关系证明等),身份,员工手册,入职履历,工资单,考勤等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实名投诉,不要调解,要求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自应当订立之日起每月支付),违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是一年一个月(2008年1月1日开始,一个月指的是上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至于几个月的补偿,赔偿自己算吧,反正从2008年1月开始算。08年前的好象是按最低工资来算的。追问08年以后是第二次合同。08年以前一年一次的二期,还有一年一次的二年劳务派遣。追答这个无固定期限要从08年1月开始算的。劳务派遣的是不能算的,不管是无固定期限,补偿金,赔偿金。从08年算到15年就是才七年,那么是不满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的0,所以不能要求这个双.倍.工资。从08年开始到终止合同,有一年算一年,有半年以上算一年,不足半年算半个月工资。是应该算得出的。但一定要是单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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