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存货因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不得扣除的进项税允许视同财产损失一起扣除怎么理解?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09:19
- 提问者网友:那叫心脏的地方装的都是你
- 2021-02-23 02:10
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存货因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不得扣除的进项税允许视同财产损失一起扣除怎么理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2-23 03:22
按照税法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所以当这部分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时候,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不能抵扣——这说的是增值税上的
另外,说的这个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视同财产损失一起扣除,指的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两个说的是不同的税种计算时候的问题,你要分开理解追问12月8日销售一批空调给某大型商场,不含税价款700万元,与收入相配比的销售成本420万元;
12月28日对库存原材料盘存,发现以前月份购进的原材料由于保管不善发生损失,金额为42.79万元(其中含运输费成本金额2.79万元)。
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分别是多少?追答增值税做进项转出 (42.79-2.79)*17%+2.79/(1-7%)*7%=7.01w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 42.79+7.01=49.8w
如果还有问题,请重新发起提问
另外,说的这个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视同财产损失一起扣除,指的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两个说的是不同的税种计算时候的问题,你要分开理解追问12月8日销售一批空调给某大型商场,不含税价款700万元,与收入相配比的销售成本420万元;
12月28日对库存原材料盘存,发现以前月份购进的原材料由于保管不善发生损失,金额为42.79万元(其中含运输费成本金额2.79万元)。
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分别是多少?追答增值税做进项转出 (42.79-2.79)*17%+2.79/(1-7%)*7%=7.01w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 42.79+7.01=49.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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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23 04:54
你把两个税种弄混了。
你的题目中都应经说了“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存货因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不得扣除的进项税允许视同财产损失一起扣除”,那么如果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不把这部分进项税转入损益,所得税的那条规定还有意义了吗?
两条规定正式是前后接续下来,根本就不矛盾。
你的题目中都应经说了“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存货因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不得扣除的进项税允许视同财产损失一起扣除”,那么如果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不把这部分进项税转入损益,所得税的那条规定还有意义了吗?
两条规定正式是前后接续下来,根本就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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