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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愿意过户,怎么办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11:19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3-21 21:31
臧律师,您好!
我和前妻在2013年10月办理了离婚,当时在民政局办理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写明了原本属于我们共同所有的房产归我个人所有,前妻放弃所有份额。但直到现在,前妻都不配合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3-21 21:56
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履行协议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十鸦
  • 2021-03-21 22:14
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明,男方得房子,男方答应两年内女方11万,房子是双方名字,离婚时贷款还没还清,当时答应两年内给清女方钱,但是因为不够只给了一部分,差不多三年才给清,钱没给清时,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的,现在钱已经给清了,并且钱都是通过律师给的,女方现在不愿意签字,并提出要我多给一万五才来签字,现在我同意给了,她又还是总是找借口不来,房屋出租合同。请问女方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处理?我现在可不可以不给她多要的一万五?注:目前房子贷款我自己已经还清了。。很急。。。。。 你可以以《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和《物权法》第十五条的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来请求他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的权利。 不配合,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执行. 法院起诉解决!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离婚协议,到时凭法院的判决可直接到房产部门过户。告诉女方她可能要赔诉讼费还是跟你过户算了。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根据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法院会向房产交易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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