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赛案例--求高人分析正方观点: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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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2 00:12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3-21 02:43
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载客自甲县驶往乙县。车行半路时,王某见前方有交通局工作人员正在检查过往车辆。因自己的农用车钱欠缴费用,遂驾车绕行乡间小路,在丙村李某家住宅附近停车让乘客下车。因车顶碰触张某从李某家所接电线接头的裸露处,车身带电。先下车的几名乘客,因分别跳下车,未发现车身导电。后下车的乘客由于下车时手抓车身而触电身亡。现场勘验表明,王某在其车顶上焊接角铁行李架,致使该车身高235cm,违反了该种车型最大高度应为200cm的规定,张某所接电线距地面垂直高度为228cm,且该线接头处裸露,违反了有关电线与地面距离最小高度应为250cm以上的安全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21 03:57
过失就是没有主观的故意,这起事件造成人员死亡,王张均有责任,过失是应当遇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仔细论证王和张的行为。突出两点,一,没有主观故意,二,有重大过失行为。(车身改变高度可以造成恶性事故而致人死亡,电线裸露于外同样可能造成他人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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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3-21 04:47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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