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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暂扣款是否可退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5 09:00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1-24 14:36
我父亲97年因为一起经济案件被公安局暂扣3万元,最后我父亲并没有违法行为,被审讯后释放了。公安局警察在暂扣收据上只签名了,没有章子。
现在家里困难,需要凑钱,希望要回这笔钱,不知是否合理?公安局警察的收据是否正规?正规的程序应该是怎样的?我怀疑有可能私吞乐。都12年了。我现在也长大了,希望能了解此事。谢谢各位帮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1-24 15:17
这个可以要回来的,但难度大,你要找到当事经受的警察才可以。你要收集当年扣了三万的证据,还有你父亲无罪,和三万没还的证据。少一个都不行。
找律师会有很大帮助,但你自己能找齐也可以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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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1-24 19:04
暂扣款当然可以退了,3万元可不是小数目。你要找整齐以前的相关证据。找上律师,把自己的权益讨要回来。收据不正规
  • 2楼网友:鸠书
  • 2021-01-24 17:26
肯定被私吞了。 公安机关暂扣物品要开正规手续给你的。而且都12年了,早该退了。 查一下原来那个警察,直接去找他,报案或者起诉吧。
  • 3楼网友:迟山
  • 2021-01-24 15:47
公安机关的暂扣款是否能退还,还要根据性质确定,与案件有关的赃款会被随案移交,最后由法院判决是否没收。如果与案件无关的,司法机关在审查后应当退还当事人。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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