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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也不赔偿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17 08:53
  • 提问者网友:雾里闻花香
  • 2021-01-16 22:22
公司不交社保也不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1-16 22:41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处罚如下: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1-17 02:07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 2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1-17 00:57
不知道你做了多久,你的这些要求都是合法的,公司的做法都是违法的,但是,如果你工作时间不长的话,打官司是不划算的,公司该补保险每月是500元多一点,但是这个钱你那不到,如果官司打赢了,公司会给你补交。你问的电话地址都没有用,直接打的去劳动局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追问一年合同到期,不是我辞职,500多是什么依据?哪个地方的标准?为什么拿不到啊追答500是按一般的交的,有高的还有低的,500适合广大众的。拿不到是因为这部分钱是交到保险公司的,就算是以前可以退保也只能退你个人缴纳的部分啊,想要更好的了解请打12333
  • 3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1-17 00:50
约定违法无效。公司应退还你自己交的应由单位承担部分。追问我自己没去交,现在经过我积极争取用法律跟公司说理,公司勉强同意了但想为难我说只到当地给我补交社保,可是现在我也不会在那个市做了,交了还要转移,我也拿不到公司的部分,那我能要求公司把公司该交的那部分补钱给我吗?有没有法律依据追答不能, 法律不允许把社保转为现金
  • 4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16 23:52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处罚如下: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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