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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吃饭不给钱,可定为什么罪?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31 22:38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12-31 05:56
各位好,我是做餐饮的,因朋友认识的一人(姓申)到我餐厅里吃饭,但付账的时候,这人叫了一另一个(姓李)的人付账,被叫来付账的人,当时说是第二天来付钱,结果一个多月了一直未来付钱,每次打电话都以各种理由来推脱,直到今天被催急了,姓李的才说当时并不是他叫人来吃饭的,叫我去找姓申的,但姓申的又说是姓李的那天答应请客,饭钱应该去找姓李的,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可定为诈骗罪?如果不是诈骗罪,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已够犯罪,对于这种到处骗吃骗喝的人,应该如果应用法律来制裁他们?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12-31 06:18
吃饭不给钱以及其它消费行为不给钱,没有正当理由属于,寻衅滋事及诈骗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是诈骗罪。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12-31 07:58
看金额多大了 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数额小,就是民事纠纷,有问题找警察。
  • 2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12-31 06:36
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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