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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关系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01:22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2-05 04:16
企业注销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关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2-05 05:22
[案由]Z公司是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经营和代理其母公司研发和生产的产品。Z公司经营状况一直不佳,且成本居高不下,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母公司计划将Z公司提前解散,尚未终结的业务划转至另一家独立子公司L公司。但是对于Z公司的人员安置问题,母公司管理人员却不知从何下手。是随业务一并由L公司接管,该公司支付异地工作成本,还是提前结束劳动关系?另外,到底是遵循《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按照第44条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解除合同,母公司是否必须安置员工的工作?
[评析]分析企业注销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我们首先要了解注销可以造成企业主体怎样的变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企业法人被依法注销后,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即告终止,公司也因此丧失了用工主体资格。劳动关系因一方失去主体资格而无法继续存续。因此,Z公司在申请注销时应依法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从法律角度而言,L公司是独立于Z公司的法人实体,对被依法注销企业的员工是否予以接收或安置,仅仅是该公司的自愿行为,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从管理角度来看,Z公司将未终结的业务转至L公司,原Z公司员工势必具有熟悉业务、对口明晰的优势,因此,完全将这部分员工拒之门外不利于之后业务的开展,或多或少会造成人员培训成本的再投入。因此,可以考虑适当保留、划转一部分与业务密切相关的人员。
对被L公司接受的部分员工,又该如何处理他们的劳动关系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上述法律规定,Z公司可以就员工补偿问题与L公司达成协议。如果Z公司在注销清算前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了相应经济补偿金,L公司可以与员工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Z公司的工龄不再与L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如果Z公司未向员工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L公司接收员工后,员工在Z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L公司的工作年限,L公司如因要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员工在Z公司工作所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也应当一并支付。企业在注销之前法人资格与能力并不因为停止营业而灭失。在企业清算阶段,员工薪资与福利具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因此,企业注销前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妥善处理内部员工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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