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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以合同到期不在续签合同把我解雇我可以不去上班吗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10:03
  • 提问者网友:浮克旳回音
  • 2021-02-24 17:59
老板以合同到期不在续签合同把我解雇我可以不去上班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2-24 18:33
办理工作交接之后之后不再上班。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并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工作交接之后,即可不再上班。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2-24 20:46
你现在的情况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当然你要事先准备好所有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清单、保险交费清单……还要准备一份仲裁的书面材料,主要就是写明事情的过程、内容以及你的诉求。 由于你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公司并没有在一个月内与你续签,也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至今已经过期4个月,那么你首先可以要求的是自到期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其次,不管现在公司是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为基数,自进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算起,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平均工资。 最后,欠缴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这个在仲裁时提出,由公司到社保补缴。 至于代通金,要看公司是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但是如果是终止劳动关系,那就没有代通金。
  • 2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24 19:32
如果单位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则劳动者有权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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