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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地继承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01:41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3-05 05:03
我和弟弟在二轮土地承包时都已成家,我家是五口人,弟弟家连父亲6口人。我们用的是一根签,共分了11口人地。然后我们又把分来的承包地,重新分,1.2.3级地都是平均分的,因此我们每块地都在一起,为了帮弟弟干活,父爱和弟弟一起生活,因此弟弟分了6口人地,我是5口人地,父亲现已去世。
我要求分父亲一半的承包地法院会支持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03-05 05:13
需要看具体情况
一、《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
二、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3-05 06:51
双方沟通一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向当地法院仲裁吧
  • 2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3-05 05:55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即土地承包权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因此你们之间应协商解决。 你的情况法院会先调解,相信结果会基本令你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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