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工伤没有级别且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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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9 02:00
- 提问者网友:一抹荒凉废墟
- 2021-03-08 05:58
被认定为工伤没有级别且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3-08 06:35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2.如是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在享受上述待遇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工作年限享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3.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2.如是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在享受上述待遇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工作年限享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3.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3-08 09:39
工伤认定完毕后,你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然后进行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三个一次性等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 2楼网友:煞尾
- 2021-03-08 09:24
这个问题很清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下:第一,根据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单位应当可以推断出其受伤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工伤,是否致残?如果致残,可能会是几级伤残?然后再根据相应法律规定处理如果说因为职工工作中受伤,为了甩包袱就解除合同,这样也是很不人道的。第二,即便不是工伤,那该职工也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如果遇到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该情形消失即医疗期满时终止。
- 3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08 07:51
1、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独立的认定程序。
2、认定为工伤之后,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承担。
3、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等级的则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比如没有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不能享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回答这么多采纳下吧,谢谢,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寻找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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