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时签的售楼协议,其中没标明双方违约责任,购买人没能按协议内的规定日期缴纳楼款,违约金应该怎么收取?但是购买人后期已经付清楼款,可他拒绝支付违约金,我要终止合同可不可以?应该承担哪种责任,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购买住宅楼发生纠纷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6 14:19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4-15 17:5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4-15 18:22
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能要求逾期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损失。另对方已交完房款,履行了协议,不能仅凭拒付违约金就解除合同。首先协议没约定,其次这也不是出现重大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事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4-15 19:48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已经付清房款了,你还追究什么,何况合同上又没有约定。
- 2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4-15 19:40
违约金没有约定,你只可要求损失,也就是逾期后的银行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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