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背景:
村里原在90年代的时候为了发展村里经济而将村山上的地进行叫行必须种植果树,合同期限为20年,果树为果农所栽植。
事件过程:
在前年年底左右,村里书记通知村里叫行地的果农,合同期即将到期,如果想继续种植需按照每亩400元的价格重新签订合同,果农们深知村书记的为人,就将现金变为支票交予大队,后多次协商让书记签订合同,书记都以没有时间而不答复。就在去年的上旬左右他组织了外村的人进行叫行山上的地,被果农们打搅了,过了没多长时间就又进行了叫行(果农们并不知道)将该地叫行给了村里某人,果农去的时候他们叫行的地就3个人,书记、某人及某人的兄弟。所以果农们就去镇政府去咨询给某人盖没盖公章,当时镇政府的并不知道此事。果农们将事情的经过讲述给当时值班的政府人员(官),他们说这样的地叫行不合法不能阿门给。果农们就又回去了。可是在冬天进行果树剪枝的时候,某人带领10多人去剪枝,被果农们打搅了,然后某人就去法院起诉说是果农们破坏某人的树木,起诉果农们误工费以及破坏树木费共计1万余元。
想问下,果农们应从什么角度为自己申辩。
关于农村“叫行地”引起的法律纠纷。在线等回答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02:44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3-16 19: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1-03-16 20:26
田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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