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去公安局自首,但是起诉书上没写,算我自首么?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23:37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2-01 05:18
我自己去公安局自首,但是起诉书上没写,算我自首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2-01 06:31
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环节如果公诉人发表公诉词仍没有提到自首情节,自行辩护时可以讲清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逐風
- 2021-02-01 09:52
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1、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必然表明你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2、但是,既然允许你取保候审,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你的罪不甚重。祝你好运
- 2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2-01 09:27
去公安局自首系属刑事案件,检察院起诉中未提及,您可以在庭审中向法庭反映。
根据《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是可以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您一定要向法庭证明自首的情况。
- 3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2-01 08:06
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