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也就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今年二月份和一所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里说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22:55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3-07 12:52
我是2014年也就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在今年二月份和一所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里说上岗前的培训费是一千两百块,试用期是两个月,每个月的十五号会发放工资。如果在合同期内离职,需要缴纳他们帮我垫付的的去总部培训的1200块培训费,以及扣除当月工资的100%。现在,我因为个人不适,觉得不能胜任工作,要提出离职,是否需要支付全部的违约金?(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工作时间里,公司并没有给我发放任何的劳动报酬)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3-07 13:57
教育培训机构与你所签订的合同,你是否认真阅读。按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在员工入职时收取任何费用。而工资发放最迟一般本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该培训机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的,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必要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怙棘
- 2021-03-07 16:21
啥宝贝,你被骗了
- 2楼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3-07 14:45
一般的公司在你未毕业之前不会和你签合同的,只会和你签订协议,所以在此之前即使你去公司实习,充其量就是个实习生,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如果公司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去实习,那么是可以不去的。一般毕业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后公司才会和你签合同,一般都会有三到六个月的试用期。而现在你可以不去公司实习的,因为目前你没有这个义务,你也可以去,去适应一下工作环境也挺好的,还是看你自己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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