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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是什么东西?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1 02:58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7-20 11:50
如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7-20 12:32
简单地说是一种新的法规执行措施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7-20 13:02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而这种法律行为不仅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
  • 2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7-20 12:51
破产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 破产所规定的和解制度与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不同的: 首先,破产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其的目的是为了中止破产程序,使债务人进人整顿阶段,避免破产,而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和解的要求。 其次,破产和解的内容可以包括减免债务清偿的数量,延期清偿债务的期限以及企业整顿的事项等。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债务的偿还.纠纷的解决等问题。 再次,破产和解是既不是完全由法院裁判,又不是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之间自行达成和解即可生效,它必须先经债权人会议原则通过,再由人民法院认可之后方能生效。而在民事诉讼的调解中,只要双方当事人不违反有关法律,就可以自由和解。 最后,破产和解协议虽经法院认可,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其效力主要表现在中止破产程序,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整顿阶段。如果企业整顿失败,就恢复已中断的破产程序,按法定的程序继续破产。债权人不能以法院认可了破产和解协议,作为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诉讼的依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提出可以在申请破产时到破产分配开始前之中的任何时间提出。
  • 3楼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7-20 12:43
破产和解制度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破产分配,经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互相的谅解、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问题以图复苏或者清理债务的制度 [1]。和解制度是为了克服和避免破产制度的弊端而创设的一项程序制度。 破产制度作为商品经济社会中处理债务纠纷的方法,是由来已久的。但是,世界各国的破产制度又以自己的漫长实践同时证明,它虽然解决了可能长期延搁的债务纠纷,可是往往以债务人的解体为代价。而且,进行破产程序,费时费力,最后经解体清算变卖折抵的价金,又用于优先扣除进行破产程序所需的庞大费用以及上交债务人所负的税款,对于一般债权人来讲,实际上所得无几、实利不大。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破产企业的绝对数也骤然增多,这无疑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稳定发生很大的影响。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人们开始寻找一条以解决债务纠纷为目的,既能稳定经济生活秩序,又能给破产企业以再生希望的途径。于是,和解制度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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