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时,欠缴税款由谁承担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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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4 04:15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3-23 19:27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时,欠缴税款由谁承担纳税义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3-23 20:15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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