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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认证期还没有认证的进项发票现销售退回怎么办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7 23:23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3-27 03:03
已过认证期还没有认证的进项发票现销售退回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3-27 04:01
已过认证期还没有认证的进项发 票,现销售退回,可以开红字票。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以下统称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 票抵扣联、发 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专用发 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 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 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票信息。
  专用发 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 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 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据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并不是超过180天就不可办理开具红字发 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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