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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算不算商业行为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10:24
  • 提问者网友:且恨且铭记
  • 2021-02-25 07:31
请问各位!政府要扩建学校,征用我家的住房,我有权要求因不能继续出租房屋所遭受的损失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2-25 07:43
一、房屋租给别人用作经营用房算不算住改商的,该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得私自更改房屋使用性质的。
二、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四、《最高院的〈物权法〉司法解释》
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2-25 09:09
一般而言 这是合法的 如果该营业没有严重影响的居民的生活 就不会管制 如果有 你咨询一下当地居委会 或者 你们那里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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