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今年5月进入这家公司的,当时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适用期为三个月,现在公司没明说要和我解除合约,但在招聘网站上已开始招我这个职位。如果最终要辞退我我能获得那些补偿呢?合同上签订基本工资是4500,还有300多交通和通迅补助是以票据的形式发放没在合同中签订。如果现在解除那三个月的适用期是否合理,补助是否算是工资呢?我是不会主动提出辞职,但领导肯定会在工作中给我很多难堪,怎样才能获得最大的补偿。
您好:
我是今年5月进入这家公司的,当时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适用期为三个月,现在公司没明说要和我解除合约,但在招聘网站上已开始招我这个职位。如果最终要辞退我我能获得那些补偿呢?合同上签订基本工资是4500,还有300多交通和通迅补助是以票据的形式发放没在合同中签订。如果现在解除那三个月的适用期是否合理,补助是否算是工资呢?我是不会主动提出辞职,但领导肯定会在工作中给我很多难堪,怎样才能获得最大的补偿。
补助不能算工资
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合理的
一个月的补偿
公司也不是一定要解除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