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 不变 的特点与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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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9 11:02
- 提问者网友:寂寞撕碎了回忆
- 2021-04-08 16:04
人性不变的特点与本能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拾荒鲤
- 2021-04-08 16:51
人性是一种需要被爱的本能冲动,不变的特点和本能主要表现为:
1.安全
心理学认为人在不安全的环境会产生恐惧的心理反应,持续的恐惧会转变成焦虑。所以要让人积极有盼望地生存在世界上,他所处的外在环境对他来说应该是安全的。心理学研究证实,安全的环境不仅是一个成人的基本需要,一个还没有出生的胎儿对安全的环境已经充满了期待。这个基本的要求如果不被满足,就会给孩子留下恐惧症和焦虑症的祸根。心理学家在呼吁给腹中的孩子一个让他感觉安全的环境,事实上也是在告诉人们,人性在腹中对安全已经充满了渴望。因此自然人权第一个层面的权利就是让人感觉到安全、有希望的权利。
2.被理解
心理学指出任何人在被误解的时候都会有一系列的情绪反应,如忧伤、愤怒、沮丧等。表达情绪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却都是负面的。人在不被理解的情况下会产生负面的情绪反应,证明人天生又被理解的需要。被理解的需要包含在人类的共同属性里面,所以人类个体应该有被理解或争取被理解的权利。如果剥夺人的这一权利会让人困在情绪的折磨和痛苦中出不来,这种折磨事实上很不人道。因为人性需要理解,所以被理解是人类个体应然的权利。
3.被接纳
如果只认同而不被接纳就像没有理由地遭到拒绝,这种感觉毫无疑问就像没有犯错误而遭到刑罚一样。人的内心世界相对感性的意识层面,因此从人性是人的共性这个角度来看,隶属于某个群体的权利也是应然的权利。从归属感的角度上分析,被接纳的权利显得比被理解更为直接,因此被接纳也属于自然人权范畴。
4.被尊重
无论有没有原因,任何一个正常品格的人被区别对待时都会在心理上产生不被接纳的感觉。人之所以讨厌被当做异类的感觉,是因为人类心理上存在另外一个共性——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依附在人类社会集体共同的自我价值感之上。低于群体标准的自我价值感会衍变为自卑感和羞耻感。自卑和羞耻是产生社会心理疾病最重要的两大根源因素。因此被尊重是每一个有尊严的人与生俱来就期待被满足的权利,没有这项权利,人没有办法作为“人”而体面地生存。
5.被关爱
从人的本能学习阶段开始,“爱”的供给是人格生长的第一要素。从小被关爱的孩子之所以知道怎么去关爱别人和社会,说是因为他在本能学习阶段在人格里积累了“爱的方法”和“人应当被爱”的信念。被忽略的孩子之所以不能很好地跟人与社会很好地相处是因为他不知到怎样付出或爱人,更严重的是在他的信念里,人的需要时可以被忽略的。我们都知道关爱是实现自我同一性和获得幸福感的主要途径,缺少关爱最直接的结果是产生孤独感。如果说动物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生存,那么人性的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幸福。付出爱和获得爱是实现人际关系平衡、得到幸福感最重要的方法。因此关爱是人通过学习才会得人性义务,被关爱则是人性不需要学习就有的人性权利。
6.自由选择
心理学家发现,造成当今社会心理病的最重要原因不是缺少被关爱,而是太多不能摆脱的、无原则的爱。不能拒绝的关爱有时候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被爱的人不能接受这些爱的方法,又不能躲避或拒绝这些违背自己自由意志的人或事,久而久之他们的意志和情感都疲惫。心理学上称这种结果是“爱的伤害”。爱的伤害是大部分情感障碍的主要原因。因为“爱”如果是不能被人自由选择的,那么这个人在实现被爱的权利之前已经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权利——自由权。自由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性本能有做自己的欲望。人类个体需要选择优先满足哪一方面,使自己有空间实现所期待的自我价值。如果不能实现这一主体认为最有价值的方面,他会感觉自己的无能和羞耻,失去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在所有权利实现之前,自由选择是最基本的人权。
7.犯错误
犯错误是所能有限、所知有限的人拥有自由权利后所产生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犯错误是人性自由发展成来、支持自由的权利。不许犯错误的自由事实上是不自由。
8.被原谅
人性的所需要的最终极的权利就是被原谅的权利,因为任何人的自由选择都有可能导致选择错误的结果。当人犯了错误以后,最期待的是有重新选择和做正确决定来补救,弥补自己的过失,以此来取代罪疚感和羞耻感。其实真正没有价值的是人所做的错事,而不是做错事的人。如果因为一件事的错误而否定整个人的价值对相同人格尊严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事没有价值,人还可以做其他有价值的事。如果人没有价值,那就成了人格尊严的问题,会影响整个人对生存和发展的态度。从人格心理学上讲,人格尊严被贬低或人性被否定都是残酷、不人道的,因此在人性上被原谅的权利是一种终极人权。心理学研究也证实,如果没有被原谅的权利,在做决定或选择之前心理上可能已经被紧张和压力耗费大量的能动性或创造性。所以被原谅的权利既是最终极的人权,也是最高层次人权。
另外还有平等是和尊严一致的本能需要,肯定是理解的根基,你可以试着去理解。
当一个人所需要的爱被满足后既可以表现出爱人的能力,即所谓的“善性”和“善行”。如果得不着满足,就不停地需要被爱,表现出只愿意索取,而不愿意付出,就是所谓的“恶行”。当一个baby刚刚出生的时候,他所需要的“爱”主要表现为饿了要吃、累了要睡、湿了要换尿布、醒着要人触摸、拥抱,这些需要必须在第一时间满足;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停留在那个阶段。有很多人表现出任何人、全社会都欠他,总是从满仇恨和敌意,多半是因为baby时代前六个月的需要被忽略了。另有很多人总是不停的寻求肯定、被接纳,感觉活得很累,陷入讨人喜悦的“行为导向”里面,必然是因为前生命的初期(前六年)的人生和自我价值没有被肯定,内在小孩继续在寻找生命早期确实的鼓励和赞扬。
1.安全
心理学认为人在不安全的环境会产生恐惧的心理反应,持续的恐惧会转变成焦虑。所以要让人积极有盼望地生存在世界上,他所处的外在环境对他来说应该是安全的。心理学研究证实,安全的环境不仅是一个成人的基本需要,一个还没有出生的胎儿对安全的环境已经充满了期待。这个基本的要求如果不被满足,就会给孩子留下恐惧症和焦虑症的祸根。心理学家在呼吁给腹中的孩子一个让他感觉安全的环境,事实上也是在告诉人们,人性在腹中对安全已经充满了渴望。因此自然人权第一个层面的权利就是让人感觉到安全、有希望的权利。
2.被理解
心理学指出任何人在被误解的时候都会有一系列的情绪反应,如忧伤、愤怒、沮丧等。表达情绪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却都是负面的。人在不被理解的情况下会产生负面的情绪反应,证明人天生又被理解的需要。被理解的需要包含在人类的共同属性里面,所以人类个体应该有被理解或争取被理解的权利。如果剥夺人的这一权利会让人困在情绪的折磨和痛苦中出不来,这种折磨事实上很不人道。因为人性需要理解,所以被理解是人类个体应然的权利。
3.被接纳
如果只认同而不被接纳就像没有理由地遭到拒绝,这种感觉毫无疑问就像没有犯错误而遭到刑罚一样。人的内心世界相对感性的意识层面,因此从人性是人的共性这个角度来看,隶属于某个群体的权利也是应然的权利。从归属感的角度上分析,被接纳的权利显得比被理解更为直接,因此被接纳也属于自然人权范畴。
4.被尊重
无论有没有原因,任何一个正常品格的人被区别对待时都会在心理上产生不被接纳的感觉。人之所以讨厌被当做异类的感觉,是因为人类心理上存在另外一个共性——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依附在人类社会集体共同的自我价值感之上。低于群体标准的自我价值感会衍变为自卑感和羞耻感。自卑和羞耻是产生社会心理疾病最重要的两大根源因素。因此被尊重是每一个有尊严的人与生俱来就期待被满足的权利,没有这项权利,人没有办法作为“人”而体面地生存。
5.被关爱
从人的本能学习阶段开始,“爱”的供给是人格生长的第一要素。从小被关爱的孩子之所以知道怎么去关爱别人和社会,说是因为他在本能学习阶段在人格里积累了“爱的方法”和“人应当被爱”的信念。被忽略的孩子之所以不能很好地跟人与社会很好地相处是因为他不知到怎样付出或爱人,更严重的是在他的信念里,人的需要时可以被忽略的。我们都知道关爱是实现自我同一性和获得幸福感的主要途径,缺少关爱最直接的结果是产生孤独感。如果说动物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生存,那么人性的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幸福。付出爱和获得爱是实现人际关系平衡、得到幸福感最重要的方法。因此关爱是人通过学习才会得人性义务,被关爱则是人性不需要学习就有的人性权利。
6.自由选择
心理学家发现,造成当今社会心理病的最重要原因不是缺少被关爱,而是太多不能摆脱的、无原则的爱。不能拒绝的关爱有时候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被爱的人不能接受这些爱的方法,又不能躲避或拒绝这些违背自己自由意志的人或事,久而久之他们的意志和情感都疲惫。心理学上称这种结果是“爱的伤害”。爱的伤害是大部分情感障碍的主要原因。因为“爱”如果是不能被人自由选择的,那么这个人在实现被爱的权利之前已经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权利——自由权。自由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性本能有做自己的欲望。人类个体需要选择优先满足哪一方面,使自己有空间实现所期待的自我价值。如果不能实现这一主体认为最有价值的方面,他会感觉自己的无能和羞耻,失去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在所有权利实现之前,自由选择是最基本的人权。
7.犯错误
犯错误是所能有限、所知有限的人拥有自由权利后所产生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犯错误是人性自由发展成来、支持自由的权利。不许犯错误的自由事实上是不自由。
8.被原谅
人性的所需要的最终极的权利就是被原谅的权利,因为任何人的自由选择都有可能导致选择错误的结果。当人犯了错误以后,最期待的是有重新选择和做正确决定来补救,弥补自己的过失,以此来取代罪疚感和羞耻感。其实真正没有价值的是人所做的错事,而不是做错事的人。如果因为一件事的错误而否定整个人的价值对相同人格尊严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事没有价值,人还可以做其他有价值的事。如果人没有价值,那就成了人格尊严的问题,会影响整个人对生存和发展的态度。从人格心理学上讲,人格尊严被贬低或人性被否定都是残酷、不人道的,因此在人性上被原谅的权利是一种终极人权。心理学研究也证实,如果没有被原谅的权利,在做决定或选择之前心理上可能已经被紧张和压力耗费大量的能动性或创造性。所以被原谅的权利既是最终极的人权,也是最高层次人权。
另外还有平等是和尊严一致的本能需要,肯定是理解的根基,你可以试着去理解。
当一个人所需要的爱被满足后既可以表现出爱人的能力,即所谓的“善性”和“善行”。如果得不着满足,就不停地需要被爱,表现出只愿意索取,而不愿意付出,就是所谓的“恶行”。当一个baby刚刚出生的时候,他所需要的“爱”主要表现为饿了要吃、累了要睡、湿了要换尿布、醒着要人触摸、拥抱,这些需要必须在第一时间满足;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停留在那个阶段。有很多人表现出任何人、全社会都欠他,总是从满仇恨和敌意,多半是因为baby时代前六个月的需要被忽略了。另有很多人总是不停的寻求肯定、被接纳,感觉活得很累,陷入讨人喜悦的“行为导向”里面,必然是因为前生命的初期(前六年)的人生和自我价值没有被肯定,内在小孩继续在寻找生命早期确实的鼓励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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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08 18:11
有一句话: 做好人不难,但要做一辈子的好人则难上加难。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了谎,其目的只是不损害对方的自尊心,但他确实说了违背事实的话,你能说他是好是坏吗? 如果要把自己套在是好是坏的圈子里,那就一辈子也出不来,原因很简单:这个问题无解! 只要做对得起自己更对得起社会的事情就可以了,能做到这两点就已经算得上圣人了。 人性的虚伪 如果把最真诚的心与利益摆在不少人眼前 他们更愿意选择后者 为什么呢 他们也有自己的感情 他们也必须为自己与自己重要的人战斗 所以,欺骗 虚伪 虽然龌龊 但也不失是一个牟利的好办法 事实上 每个人都想坦诚 都想做君子 可是 呵呵 如果真的 每个人都这样 都不虚伪 都很诚实 都很真诚(尽管也很难做到) 又会怎么样?大道盛行?就像人为什么要穿衣服,脱去虚伪,人类赤裸裸在世界上生存,恐怕更难维持道德底线吧…… 你觉得虚伪 是你还抱着对美好社会的幻想 因为文字都是夸张的 文字世界的美好仅仅是目标 而并非社会现状 所以 你不应该埋怨人怎么样怎么样 而是应该站起来 默默努力创造这种社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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