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论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1 12:41
  • 提问者网友:记得曾经
  • 2021-03-31 14:45
论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3-31 15:45
“亲亲得相首匿”,指在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孔子:他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汉代儒家思想定为一尊之后, “亲亲得相首匿”便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汉宣帝地节四年宣布:“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根据这一原则,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原则为此后封建法典所继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3-31 16:03
这是我国古代刑法的一大进步。是对人性的一种尊重(在这方面我国古代比现代做得还要好,现在不用这个原则了)。古代按尊长顺序分为——天地君亲师。君是国君,是人间最尊者,然后是亲,亲分为大父母,父母,兄弟,夫妻等。其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家庭尊长关系。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位于下位的人对上位的人犯罪事实进行隐匿的行为不负担刑事责任。比如:父亲杀了人,儿子知道后不告,而且还帮助埋人。但是不能倒过来,比如父亲知道儿子杀人,不报告。那要连坐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