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重农抑商到底开始于战国时期还是秦汉时期?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21:38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1-28 07:14
重农抑商到底开始于战国时期还是秦汉时期?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1-28 07:24
重农抑商思想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汉时期,正式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在两千余年封建历史中,“农本商末”观念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主调,由此形成“重农抑商”政治方针是古代统治者惯行的基本治国之策。自战国时形成“奖耕战”、“抑商贾”政策始,秦汉后“重农抑商”、“崇本抑末”渐成国策,到宋元“专卖”法乃至明清“海禁”,均是重农抑商政策之表现。“重农抑商”、“农本商末”政策深深制约和影响中国历史。 “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 法律的内容必然为经济形态所决定,当“农本商末”观念被统治者信奉以后,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的抑商之法应运而生。
  春秋时,铁制生产工具渐被广用,生产力迅速提高,周初“诸侯并列、王室独尊”局面被彻底打破。列国间展开扩充领土、掠夺财富和迫使小国臣服为目的无休止的兼并战争。残酷的兼并战争使许多政治家开始认识农业经济发达对战争胜利具有决定性意义。故农为“本”,商为“末”的观念速成。在现实印证下,其理论的正确性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当然,一些政治家刻意营造为“重农抑商”思想形态完成提供可能。最具代表的是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
  商鞅为了实现强国统一大业,制订“重农抑商”法令。一方面:“奖耕战、废井田、开阡陌”,从法律上确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买卖合法性;另一方面规定:“谬(此字应为单人旁)力本业,耕织致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孥”(《史记・商君列传》)。为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交易,以杜其囤积居奇、投机牟利,“使商无得粟,农无得籴”。通过加重商人赋税负担,“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作为打击、抑制商人主要手段。商鞅借助国家强制力强推“重农抑商”政策,对后世影响极大。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为巩固统一,秦全面以法为治。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重农和发展农业生产。“皇帝之功,勤劳本身,上农除末,黔首是富”。秦《田律》规定:天降及时雨、谷物抽穗或有旱涝虫情灾害,须立刻书面报告雨量大小、受益面积、灾害损失及作物生长状况。《仓律》规定种籽入仓、存贮、检验、出仓等程序规则及亩播种量。为不影响农业生产,《戍律》规定,一户不准同时征调两个以上劳动力服役,违者罚交两副铠甲。《司空律》规定:播种、耘苗季节,以劳役赎抵赀刑者,各回家务农二十天。《仓律》还规定:从事农耕生产官府奴婢,二至九月农忙时节,每人每月可增加半斤口粮。
  汉承秦制,抑商政策一如既往。“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辱之”(《史记・平准书》)。汉立国之初,创巨痛深,天下财富匮乏,“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史记・平准书》)。此时天下的一点财富多掌握在商贾之手。统治者把商贾之利与不劳而获等而视之,是汉朝热衷对商人设置重重法律障碍之因。
  汉高祖令:商人不准穿着丝葛绫锦衣物,不得操持兵器与骑马乘车,更不许入仕做官(《汉书・高帝纪下》),从政治上将其打入贱民行列。经济上重征商人“租税以困辱之”(《史记・平准书》),如人口税,商人加倍,征收二算。汉武帝用桑弘羊计:置均输之官,笼天下之货,贵买贱卖,商贾无所牟其利,物价悉平,名曰“平准”。又实行盐铁专卖和手工业官营之制,彻底制约工商业发展。汉武帝采董仲舒之议,禁止商贾之家占有土地:“商贾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史记・平准书》)。汉律规定,商人另立户籍,其地位低于普通农民。“七科谪”中有四科是谪发商人或其子孙的。汉武帝“算缗令”与“告缗令”规定:商人或经商获利者,自报钱财货物,每二千钱征税一算。商人车辆,加倍征税,每辆二算;船只五丈以上,亦征一算。凡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戌边一年,没收钱财,实质是一种富人财产税。商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不准占田,违令没收土地田产。凡举报商人隐匿行为者,以没收钱财的一半作为奖励。告缗者遍于天下,商人受到很大打击。
  汉朝以法律手段对工商业发展设置人为障碍,示天下以抑商、贱商之意。“以法律贱商人”格局初成,其抑商之法亦为后世所模拟。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1-28 08:39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