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有配偶者与异性同居并有了孩子,这个孩子算不算“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00:11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02-14 07:48
能否以这个新出生的孩子来作为两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起诉重婚的证据?
另外,为了解除同居关系,同居人签署了财产补偿协议,且补偿款全部出自过错方(一般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没用动用过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解除同居后过错人根本没有出资补偿对方,那么请问这个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协议有效吗?

就一律不能认定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吗?
比如:有录音、对象、老公(老婆),还有哪些情况可以作为那两个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证据,进而起诉重婚罪啊除了那两个人登记结婚以外?如果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有视频证明两个人互相称呼且对外介绍对方为自己的配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2-14 08:17
可以作为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但不是重婚的证据,如果没有登记,不构成重婚。
这份协议是有效地,既然过错方没有进行补偿,那么可以依法起诉过错方进行补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14 12:05
发律师函
  • 2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14 10:38
这个不算,只能是非法同居。只要签订协议时没有其它的强制行为(区别于敲诈罪),是有效的。
  • 3楼网友:逐風
  • 2021-02-14 09:43
与他人生子,可以做为婚姻过错的铁证,但不能简单认定为重婚,需要与其它证据相配合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