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琳凯是中国其中的一家上市的直销公司,其直销员申请的条件有:
1、年满18周岁的女性。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申请人不得为下列人员。
⊙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
⊙全日制在校学生
…………
其《直销管理条例》
第二章
第十五条规定,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
据我所知,玫琳凯内部人员存在着招募那些大学学生
我想求助有知人士,这样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吗?他们该
予以什么法律责任吗?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就是在你要加入玖琳凯时是否明白在校学生不能加入,还是你也是想从中赚钱?在你知道以后是否是立刻退出呢?我想你也是没有吧!应该是你做不行时才想到要去举报吧!如果你说是社会青年然后要加入的,请问别人公司如何去分辨你是不是在校生,所以在指责别人之前你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呢?如果不是一听到可以赚钱,就不管自己的情况了茫目加入,如果你现在已经做出成绩了赚到钱了,你还会出来指责吗?
这个在直销行业是很普遍的
几乎每个直销公司都这样 对直销员几乎没有什么要求的
只要是个人就拉你来...
直销才立法几年 很多不完善 这些都要慢慢来...
你说的“希望不要再要大学生无知的陷下去了” 还没有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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