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故意刁难不肯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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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1 19:24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2-01 09:17
厂方故意刁难不肯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路难
- 2021-02-01 09:42
你按照规定申请辞职,但单位不批准,那么要尽快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单位按期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01 12:3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强制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2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01 11:17
你好!
你按照规定申请辞职,但单位不批准,那么要尽快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单位按期解除劳动合同。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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