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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南农村合作医疗生产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22 04:23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5-22 00:07

澄迈女子嫁到琼海在琼海生产,小孩是剖腹产用了5000多,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澄迈办的,回到澄迈报销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规定剖腹产报600。顺产300。

问问这个规定是怎么样的```这样还是报销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5-22 01:08
乡镇卫生院为20元;县级定点医院为200元;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所为50元;县外定点医院为500元。

  二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65%;县人民医院报销比例为60%;县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所为60%;县外及省市级医院为50%。


  三是住院补偿报销封顶线为每人30000元。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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