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车祸人死了,B给A担保了30万借贷,问,B承担什么样的风险?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16 14:55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11-16 10:04
A与B是亲兄弟,A从朋友C那借30万,B给做的担保,A是夫妻两人车祸都没了,只剩下孩子,现在C起诉B,一审是败诉,要求偿还,如果打二审能赢么?30万元都是A用的,B没有用一分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0-04-11 06:29
B做的担保,不论B用没用,都要承担偿还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先强制执行A的财产。不够的再由B偿还。若是连带保证,则C可直接要求B偿还,B偿还后,可以向A追讨(A的财产、死亡补助金)。
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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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荒野風
- 2020-12-18 11:31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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