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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缴纳后,假如户口迁移到外地。要不要再重新缴纳呢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01:49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1-29 12:15
好奇,问一问。
我是想以后结婚生娃时把户口迁回广西老家县里,在县里生几个孩子,缴纳超生费用。毕竟是落后地区,所需要交的社会抚养费比广东那边少很多。老家只要交几万块,广东这边超生得十几二十万呢。。。。
之后,我再申请迁移户口到工作所在地的广东某市。
那到时候会不会又要我补足社会抚养费差额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怙棘
  • 2021-01-29 13:18
如先将夫妻俩的户口迁到广西,在生了孩子,罚了款,并报了小孩户口后,再迁全家户口到广东,以后就不需要再交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二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1-29 13:58
社会抚养费你有交清之前,你的户口是不能办理迁移的,能够办理户口迁移,则社会抚养费已经交清,迁入地没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利。 在你申请户口迁入时,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需你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证明”或者“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但是已经交清社会抚养费的证明”,然后才准予户口迁出和迁入,相反,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未缴纳清社会抚养费,户籍地不会同意你将户口迁出,迁入地也不会同意接收你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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