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不存在危害对象,就不构成犯罪是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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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7 08:39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2-27 00:42
刘凤科老师举过一个列子,在拐卖妇女罪中,如果根本就不存在被拐卖的妇女就不构成拐卖妇女罪。那如果一个小偷入室盗窃,结果屋内什么都没有,这时候被抓住了是盗窃的未遂?还是根本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犯罪对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2-27 01:53
不是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的啊,犯罪对象是具体的物或者人。比如脱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
你举的例子叫做“不能犯”,有对象不能犯或者工具不能犯等等。
对象不能犯就是错吧男人当女人强奸,工具不能犯是指把白糖当做砒霜下毒。
不能犯在理论上的说法是不同的,张明楷老师就认为不能犯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没有危害的可能性。但是前几年的司法考试里都认为是犯罪未遂。
你举的例子叫做“不能犯”,有对象不能犯或者工具不能犯等等。
对象不能犯就是错吧男人当女人强奸,工具不能犯是指把白糖当做砒霜下毒。
不能犯在理论上的说法是不同的,张明楷老师就认为不能犯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没有危害的可能性。但是前几年的司法考试里都认为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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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27 05:58
入室盗窃,只要入室了就算既遂。你所说的指的是结果犯才行,对于行为犯不适用。
- 2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2-27 04:59
危害行为是犯罪必须必备的条件,属于必要条件。 危害行为是构成要件的该当性或犯罪客观方面最核心的要素。我要哭了,你们是不是也是法学院的要考这种题目啊!论述题么??这样的问题你就不会百度啊!你就不会翻书啊!你就不会问老师啊!啊啊啊啊啊!!!!!!
- 3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2-27 04:10
你应该学过犯罪形态,他已经开始实行了,涉及预备,中止,未遂等。没有财务并不是他能控制的
- 4楼网友:woshuo
- 2021-02-27 03:36
按照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当一个行为不可能造成危险时,就不构成犯罪,例如误把白糖当砒霜,在野外把稻草人当人杀死,因为在此种情形下,不会给带来侵害法益的危险,所以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入室盗窃,只有在窃取财物时才是既遂,至于入了室就既遂,纯属无稽之谈。关于入室盗窃,通说认为,如果屋内无人,则入室时就算犯罪的着手,如果屋内有人,则从开始翻箱倒柜、寻觅财物时才算犯罪着手。而对于盗窃而言,依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有扒窃才是行为犯。
误把狗当仇人打死,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即主观上想杀人而客观上杀了狗,此时同时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毁坏财物(过失毁坏财物不处罚)。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区分主观轻罪而客观重罪,以及主观重罪而客观轻罪的不同分别从主客观角度进行分析。
- 5楼网友:煞尾
- 2021-02-27 03:15
你们老师说错了,至少说的不准确。应该这样说,不存在侵害法益则不构成犯罪。犯罪对象与法益有很大区别的。所侵害的法益就是指犯罪的客体。比如说,同样的犯罪对象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如同样是以非法占有人民币这个犯罪对象。就有可能构成的罪名很多,如盗窃罪、抢劫罪、贪污罪等等。而不同的犯罪对象则可能构成同样的罪名。如抢劫金银首饰与抢劫人民币都构成抢劫罪。而且有些罪名很难确定犯罪对象的。如偷越国边境罪,很难说其侵害的具体犯罪对象,而只能说明其所侵害的法益。
回到你说的案例中,第一个案例,没有妇女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罪,这需要通过两方面来看,第一个方面,就没有人。则不构成此罪。即使有人但是男人也不构成此罪。或者说不构成犯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的主观因素,没有妇女是否因为客观上的不能而造成的。如,犯罪嫌疑人拐卖的人是个男人,但是由于其主观因素人为其是妇女。这就构成了犯罪未遂中的不能犯未遂。同样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
第二个案件,同样如此。虽然没有具体的犯罪对象,但是其侵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是由于没有财务,这就构成了不能犯未遂。
我不知道刘凤科是谁,但是如果他(她)连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都没有搞清楚的话,我很怀疑其是否能够教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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