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了,我买的房子会被拍卖吗?麻烦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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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0 21:34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1-20 09:27
开发商破产了,我买的房子会被拍卖吗?麻烦告诉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1-20 11:07
如果是业主已经买过的房子是不能被拍卖的。
房屋是否会被列入破产财产,须作区分如下情况:
如果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不属于破产财产;
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1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区分以下情况:
(1)个人交纳全款,且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2)银行按揭,且银行已将相关款项拨至开发商帐户,视同已交纳全款。因此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3)已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但未收房,则有可能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列入清算。此时未收房的业主,仅得对开发商主张破产债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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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否会被列入破产财产,须作区分如下情况:
如果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不属于破产财产;
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1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区分以下情况:
(1)个人交纳全款,且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2)银行按揭,且银行已将相关款项拨至开发商帐户,视同已交纳全款。因此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3)已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但未收房,则有可能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列入清算。此时未收房的业主,仅得对开发商主张破产债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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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1-20 12:06
房屋是否会被列入破产财产,须作区分如下情况:
1、如果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不属于破产财产,自不赘言;
2、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1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区分以下情况:
(1)个人交纳全款,且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2)银行按揭,且银行已将相关款项拨至开发商帐户,视同已交纳全款。因此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3)已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但未收房,则有可能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列入清算。此时未收房的业主,仅得对开发商主张破产债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
草复如上,祈有微益。
1、如果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不属于破产财产,自不赘言;
2、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1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区分以下情况:
(1)个人交纳全款,且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2)银行按揭,且银行已将相关款项拨至开发商帐户,视同已交纳全款。因此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3)已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但未收房,则有可能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列入清算。此时未收房的业主,仅得对开发商主张破产债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
草复如上,祈有微益。
- 2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1-20 11:25
如果是业主已经买过的房子是不能被拍卖的。
房屋是否会被列入破产财产,须作区分如下情况:
1、如果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不属于破产财产;
2、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1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区分以下情况:
(1)个人交纳全款,且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2)银行按揭,且银行已将相关款项拨至开发商帐户,视同已交纳全款。因此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3)已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但未收房,则有可能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列入清算。此时未收房的业主,仅得对开发商主张破产债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是否会被列入破产财产,须作区分如下情况:
1、如果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不属于破产财产;
2、如果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或相关手续,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71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区分以下情况:
(1)个人交纳全款,且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2)银行按揭,且银行已将相关款项拨至开发商帐户,视同已交纳全款。因此已收房的,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
(3)已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但未收房,则有可能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列入清算。此时未收房的业主,仅得对开发商主张破产债权,而非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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