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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讲我家有两处房拆迁,***说同时签字才能拆,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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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9 23:14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10-19 11:28
讲一讲我家有两处房拆迁,***说同时签字才能拆,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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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10-19 13:17
第一,土地既然是集体土地,那就说明当初是单位利用自己的地修建的,此土地属于国家划拨性质,不存在有土地过户一说。除非业主集体,或者单位,给国土部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过后,才能把土地性质改为出让。这样才能拿到土地证。 第二,单位的房子,属于集体所有,当初卖给职工,属于单位福利。那买到的也只是房屋产权,与土地无关。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这样似乎很尴尬,但是并不是说就可以随便把房子给你们推了或者赶你们出去。如果愿意,业主可以找单位协商,去把土地证办了。 第三,法律保障是肯定有的,只要你们通过房屋管理部门把名字变更了,那你就是房子的所有人。这个没有异议。 第四,上面我说的很清楚了。已经解答了你最后的这个问题。土地使用权你没有,除非把划拨变为出让。把地租了,你才有使用权。不过其实无所谓的,那么多划拨土地修建的房子,至少我没见过被强拆了的。即便要拆,也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同样要赔偿的。只要房子是你的。我家有个单位的房子,还没买,一直租的,结果拆迁,还不是赔了20多万,30多平米一个小房子。何况那些有产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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