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法院让给他交六百块钱的起诉费,还不给我发票,钱是直接给他而不是去银行缴费,是什么意思,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5 07:26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3-14 16:06
我起诉离婚,法院让给他交六百块钱的起诉费,还不给我发票,钱是直接给他而不是去银行缴费,是什么意思,现在起诉受理一个月了,什么反应也没有,法院还说如果起诉男方不回来,我这一辈子都离不了婚,还让我撤诉,他们是什么意思,我钱也给了,让我撤诉说不过去,难道我真的离不了婚了吗,我们有两个孩子,现在都是我再带,男方不出现不管孩子不闻不问,我离婚要求要俩孩子,如果法律真的是针对我们小老百姓的,我们还起诉什么,直接带着孩子去跳楼死了算了,什么社会,遇到的全是人渣,活的没希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3-14 16:27
法院给你案件受理通知书没有,没收据,有可能说你没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建议到法院问问在哪个庭,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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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3-14 17:49
我从财务的角度给你分析。
预存电费,实际上是预付款。账务上是
借 预付账款
贷 现金/银行存款。
即,你的现金/存款变少了,但是你的预付款增加了。
电费发票,实际上是确认了你使用了多少电,需要支付多少钱。从账务上讲是
借 费用-电费
贷 预付账款
即,你的预付款减少了,你的花费增加了。
预付款并不等于发票金额。 当你的预付款不足以抵充你的花费的时候,你可以理解为,预付款的金额为负数了(负数金额即为你的应付款)
我再举个更容易理解的例子好了。
我是你家楼下的小店老板,跟你很熟。 所以你放了100元在我这里,以后你要买啤酒的时候就不付钱了,直接从100元里扣。 而这100元你并没有花掉,只是存在我这里,我也不开发票。
这100元就是预付款。
有一天你来拿了20元的啤酒。 你花掉了20元,我就给你开20元的发票,那你的预付款就只剩下80元了。
有一天你又来拿了200元啤酒,因为你的预付款不足了,你就又给了我300元。我开200元发票给你,而你的预付款余额是80-200+300=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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