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合同里有个正负3%不予调整是甲方自己定的还是法律要求。具体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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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2-23 15:22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12-22 18:13
比如工程合同价为1000万,工程结算价为1030万,甲方依据总价包干合同只支付1000万;工程结算价为1031万,甲方只支付1001万。求大神帮我解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12-22 18:37
结算价格和理论造价有出入是正常的。
比如甲方发包以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造价高,或者虚假报价等等。
甲方可以不予理睬。
比如甲方发包以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造价高,或者虚假报价等等。
甲方可以不予理睬。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慌
- 2021-12-22 18:59
如果不想进那么多货,可以提前通知对方停产,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同时与对方协商出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并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避免双方的损失。
这样,就没有必要启动法律程序,并维持了双方良好的供求关系,为以后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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