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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税的计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19:42
  • 提问者网友:我是我
  • 2021-01-31 21:09
关于消费税的计算课本上有这么一个公式给我看晕了: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请问消费税属于成本吗?
如果不属于,为什么?那其他税属于吗?
如果属于,这个公式是不是就不成立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1-31 21:18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价格的组成包括成本费用,利润,税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1-31 22:33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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