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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载:“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寡妻妾三十亩,……工商者,宽乡(地广人稀的地方)减半,狭乡不给。”下列对这一土地制度认识错误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04:39
  • 提问者网友:锁深秋
  • 2021-02-25 15:41
《新唐书》载:“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寡妻妾三十亩,……工商者,宽乡(地广人稀的地方)减半,狭乡不给。”下列对这一土地制度认识错误的是
A. 授田依据主要是性别和年龄
B. 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可自由买卖
C. 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重农抑商
D. 这一土地制度在唐朝后期废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2-25 17:14
A. 授田依据主要是性别和年龄(答案→)B. 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可自由买卖C. 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重农抑商D. 这一土地制度在唐朝后期废弛解析:材料反映的是北魏时期创造的均田制,材料中规定了授田人因性别与年龄的差异而授田数也不同,所以A项正确。材料中的“工商者,宽乡(地广人稀的地方)减半”表明重农抑商,所以C项正确。唐朝初期也是实行这种均田政策的,但后来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所以均田制被废除。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有的是永业田,是可以传给后人的,但是有的田地不是私田,不能转让与买卖,授田者死后国家是要收回的,所以B项错误,符合题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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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2-25 18:19
我明天再问问老师,叫他解释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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