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子女可以全额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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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5 01:54
- 提问者网友:我们很暧昧
- 2021-01-24 20:50
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子女可以全额取公积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1-24 21:42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1-24 23:05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出境定居的;
6.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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