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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应该怎样维权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0 10:52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5-10 02:32
    本人于2009年7月2日入职,8月被强行签订了所谓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就开除,期限是3年。
    9 月我申请辞职,但一直不批,直到2010年2月2日年假的时候离职,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此时还没有拿到属于我的那份合同。
    3月份时,由于公司没有招聘到合适的员工,公司给我加了200元工资要求我回公司上班。回公司后重新填写入职表,并且还有一个月的试用期,每个月都是满勤(29--31天)。并且至今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我于7月23日申请辞职,在没有到离职期时,8月11日早上人事主管口头通知我不用上班了,要我结算工资.......
   问题:
1.如同我所说的,这份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那么我再次入职合同仍然有效吗?
2.我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给员工卖任何保险(每月有9元钱的医保,没有医保卡)
3.工资经常拖欠,一般是次月25号以后(今年6月的工资是8月5号发的)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不准打卡,也没有加班费。2010年4月之前发工资没有工资条。
请各位法律高手指点迷津,我应该怎样来维权、、、、、、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5-10 03:48

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5-10 05:49

那你可以去告他呀,以告他劳动部门就要真顿他,停产整顿。。。。。。。

  • 2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5-10 04:49
对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请依据《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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