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
你好,某人在XXX服装厂面试,面试成功后该单位于2009年9月16号要我上班,工资为1300,但是当时一进厂就签定了一个月的合同,但到了2009年10月20号,试用期满5天后该单位以不需要翻译为由把我无故给辞退了,请问可以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我这个问题吗
高手,
你好,某人在XXX服装厂面试,面试成功后该单位于2009年9月16号要我上班,工资为1300,但是当时一进厂就签定了一个月的合同,但到了2009年10月20号,试用期满5天后该单位以不需要翻译为由把我无故给辞退了,请问可以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我这个问题吗
按照劳动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单位无故辞退你,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至少工作的这个5天,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去解决这件事
朋友 你好 对于你的问题做如下分析和解答
虽然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个双向选择期
但并非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无故随意解雇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否则不得解雇劳动者 如你所说的试用期结束5天后突然以不需要翻译为由解雇
用人单位明显存在不妥之处 其应该为其过失付出一定的经济赔偿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 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祝你好运!
如有疑问,请加QQ:526079148 !谢谢支持!